【留言赢好礼】“E”起学法—《小攀学法》连载普法漫画
- 攀枝花市总工会 -
“E”起学法
《小攀学法》
连载普法漫画
答疑
《E起学法》留言回复
问题1
在企业,公司未发高温津贴标准发放,我该怎么维权?
解答:关于高温津贴未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的,可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维权。
问题2
单位规定8点半上班,下午6点下班,老板明里暗里要求每天早到半小时,晚下班半小时,但从不算加班,也不安排补休,请问这样合理吗?可以要求计算加班费或者补休吗?
解答:原则上,公司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。根据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,实行每天8小时工时制,每周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。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经营生产需要的,必须经过工会和劳动者协商,没有工会当然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时,一般每天加班时间也不能超过1小时。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每周必须要保证职工休息休假一天。同时,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、调休。
对公司违反法律、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劳动者有权拒绝。
问题3
员工在公司工作十三年,现在年龄58岁,今年合同到期。现在公司以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,像这种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怎样补偿员工?
解答:不续签合同的,需要支付经济补偿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问题4
大学毕业到一家医院实习,实习期满想留在医院工作,科室主任以无证为由把我推到了挂号室去,我在挂号室学习了一个半月,期间请过二十多天假,后觉得没意思想离开。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,我能领到出勤天数的工资吗?
解答:能。无论何种形式的用工,劳动者离职的时候,公司都应当支付其工作时间对应的劳动报酬。如果你在实习期间是没有工资的,但实习期满,虽未签订劳动合同,因继续留在医院工作,视为与医院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(即使以试用期来认定)。你该段工作时间应当获取报酬,具体情况,建议与医院核实、协商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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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每个案件均有特殊性,故回答仅系大方向的解决措施,若遇见无法处理的问题请及时咨询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:0812-333005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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